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合作办学情况全面摸排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25〕16号)部署,全省高校对校企合作及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整改。我校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已完成专项摸排,自查报告经2026年11月7日党委会审议并报送省教育厅。
后续,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通报高校合作办学全面模排情况的通知》(闽教职成〔2026〕3号)要求,明确要求各高校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按规定报送整改台账及落实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严格按照省厅部署与学校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核查,于2026 年 3 月底前完成全部台账整改并销号,4月17日《三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办学整改报告》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次整改严格对标省厅通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重点完成以下整改工作:全面清理整顿合作办学主体,发布公告终止15家校外教学点合作办学;已妥善安置停办教学点存量学生,学生收回自行培养;注销校外教学点学生管理群;搭建统一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平台,禁止教学点代缴学费;废止违规经济指标,回归育人本质。
特此公告!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