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三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对象
2026届拟申请学位毕业生、2025年学位论文答辩审查未通过者。
二、时间安排
1.论文提交截止:2026年3月8日;
2.论文专家初审:2026年3月16日(反馈专家审核结果);
3.论文答辩审查:2026年4月11日(地点三元校区博识楼);
4.学位课程考试:2026年4月26日;
5.学位资格初审:2026年5月23日。
三、工作要求
(一)论文质量要求
1.选题合理性:应与专业领域紧密相关,避免题目与内容脱节;
2.结构完整性:应包括摘要、引言、研究方法、数据分析、结论等完整要素,且逻辑连贯;
3.论据支持:数据与案例应有效支撑核心观点,避免逻辑漏洞;
4.语言规范:使用专业术语,表述应学术化,避免口语化表达;
5.学术诚信:严禁抄袭、剽窃、代写或使用AI生成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论文提交要求
论文终稿一式三份、查重报告3份寄到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道恒基电脑城6楼,电话05988223177,逾期不予受理。
(三)论文修改与反馈
专家将依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查评审要素提出修改意见,学员须逐项修改并提交修改说明至答辩小组。
(四)答辩审查结果评定
学位论文答辩审查结论分为:“通过”、“有条件通过”、“不通过”。
(五)其他事项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课程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