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陈荣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05-30浏览次数:21

 

关于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陈荣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三明学院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决定从2024年6月起,对陈荣生同志自2015年10月至2023年6月任职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或有关单位。

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本部门事业发展及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及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资产的采购、管理及维护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执行情况,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为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在审计期间,随时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同时,请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联系电话:刘老师 18759889890

付老师 15980235394

陈老师 18359061608

办公地址:行政楼806办公室

通信地址:三明学院审计处(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25号,邮政编码365004)

三明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98-8399682

三明学院审计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