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举办三明市2021年秋季中小学校长、园长提高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一支“四有”好校长队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第八号令《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 文件精神,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年度教师培训计划,我院于2021年10月下旬举办“三明市2021年秋季中小学校长、园长提高培训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培训形式
参训对象:已参加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满两年以上,尚未参加中小学校长、园长提高培训班学习的中小学在职校长、幼儿园园长(含书记、副书记、副校长、副园长等),名额不限。
培训形式:培训以集中学习、在岗研修、调查研究、异地培训以及总结提升等,完成240学时培训任务。
二、培训内容与培训要求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通知》(教师〔2013〕3号) 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为主线,围绕校长在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引领课程教学、引导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专业素质设置培训课程,坚持以学员为主体、以问题解决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目标,提升校长专业化水平和治校能力。
三、组织工作
请各县(市、区)要按本通知要求落实选派参训对象,将参训学员名单于2021年9月24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
smu011@126.com,我院于10月15日前将入学通知书直接寄发给参训学员。
四、其它事项
参训学员要接种新冠疫苗,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科学佩戴口罩,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场所等,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
网址:www.smucce.com
附件:2021年秋季中小学校长、园长提高培训班报名表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9月10日
35号: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中小学校长(园长)提高培训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