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09-04浏览次数:364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5号),为做好我省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确保考试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实施
  1.逐级压实考试安全责任。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设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报告省教育厅。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高校要提前研究谋划,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成人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条件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应急预案和模拟演练落实到位,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完善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办法,积极采取线上等非现场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建议考前14天不离开我省,坚决守住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
  3.严密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认真落实全国成人高考组织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加强试卷安全管理,实现对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要严格执行选聘和回避制度,加强考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从事监考工作和其他与考试相关的工作。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考生遵纪守法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加强考生入场检查,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等高科技工具作弊。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工作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任何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参加成人高考。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完善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行为。
  二、全面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4.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各地要严格按照《2021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见附件)确定的报名条件,加强报考资格审查,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异地报考、申请相关照顾政策和免试入学等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对申请相关照顾政策和免试入学的考生进行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与相关部门政务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积极推行考生身份和报名资格网上核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5.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各高校要准确把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报考人数及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严控函授站点,明确标准和条件,加强办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出现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撤销并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和有关计划编制时间安排,按时完成计划编制等工作。
  6.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各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加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严格执行年度备案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备案不得举办函授教育。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严肃查处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等恶性生源竞争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考生服务和新生资格复查
  7.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校招生政策,提醒广大考生充分了解国家关于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以及医学、艺术、体育、外语等相关专业招生政策。高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必须以高校的名义发布,不得以学校二级机构(院系)的名义发布。大力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结合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等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8.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各高校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9.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3日、24日(相关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考试依据2020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


  附件:2021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9月3日

闽教学〔2021〕2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