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2017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说明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397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通知,即将开展2017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有关学院通知所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通过国考或取得“两学”合格证并通过面试)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相关院务必指定一位有高度责任心、做事认真细致的教师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于5月25日前通过办公平台发送给我院方秀莲老师,请负责人加入QQ群,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将在群共享中发布。

二、各相关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务必及时通知所属的师范类毕业生和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及时到网上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者,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也可至户籍地办理申请。

三、时间安排

我校毕业生预计于6月中旬毕业离校,有关工作须于离校前办理完毕,未在下列时间办理完成的,可于6月27日前上网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参加2017上半年面试(5月20日至21日考试,成绩于6月13日公布)并通过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至6月27日前上网报名。为方便毕业生申请,安排两次报名和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报名和确认:

网上报名:5月23日至5月30日(6月1日至9日系统平台关闭)

现场确认:6月10日至6月15日

确认点:

1相关二级学院(确认对象为:师范类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2、三元校区博识楼104室(确认对象为:所在二级学院无师范类毕业生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第二次报名和确认:

网上报名:6月10日至6月25日

现场确认:6月23日至27日

确认地点:三元校区博识楼104室

四、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参加“两学”考试人员: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帐号,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参加全国统考的应点右上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科目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或职业高中的,为三明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的,为三元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高中选“三明学院教务处”、初中及以下选“三明学院”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的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寸)、体检表(1寸)、资格证书上(1寸)的照片为同一版。注意:相片的要求与普通证件照一致,服装简洁大方,男性头发不可过长过乱,女性刘海不可盖过眉毛。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它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打印一式2份,(A3打印正反面)。

五、现场确认流程

网上申报后,按规定时间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退还申请人。

各学院负责教师应重点审验相关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两学成绩证、身份证等)的真实性,同时在相关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个人送交到三元校区的材料由我院工作人员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名。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

(1)从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A3双面。网上申报后直接从网上打印出A4,再通过复印制成A3双面,也可以下载PDF格式文件直接打印A3幅面);《申请表》封面盖章:有师范类专业的(含非师范类申请人)由各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至党政办盖章,至三元校区确认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至党政办盖章;无师范类专业由申请人本人交至三元校区博识楼104室后由我院统一至党政办盖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等取得毕业证书后师范类由我院统一复印归档,非师范类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携带毕业证原件审核并自行复印1份并送交至三元校区博识楼104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语文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已在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过的,体检表于6月10日各专业派人统一至三元校区博识楼106室领取,体检表张贴的相片须与申请表上的相片同版;未参加体检的,请于5月25日前自行到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须至三元校区博识楼领取体检表);

(6)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各专业辅导员鉴定并到学校学生处审核盖印,即“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由校学生处盖章;无犯罪记录栏至校保卫处盖章);

(7)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并在相应课程名称上用下划线标记;

(8)相片须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和电子档相片。以下相片须与上传至网上的相片同版,相片须用洗印方式,不得使用打印相片,打印相片不耐久容易掉色。交1寸相片1张,用于张贴在教师资格证上,背面用圆珠笔写上专业和姓名;自行在体检表和申请表上粘贴相片,体检表相片为1寸1张,申请表为2寸2张。电子档相片须用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姓名和身份证号之间不可以有空格或其他间隔符号),现场确认时统一汇总至确认点。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0)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从2016开始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考生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11)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和 复件一份;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1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成绩证明中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三门合格成绩。

(1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所交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保证字迹清晰(A4纸复印),由各学院负责的教师在所有复印材料上签名并标注日期,按上述(2)-(7)材料的顺序整理好后夹入A3打印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中。各班所交材料(包括照片)按网上申请号顺序由小及大排列,整理好后交到所在学院负责人处汇总,于6月15日上午前由负责人统一上交至三元校区博识楼106室,凡申请材料不全或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六、证书制作与发放:

1、根据教育局的安排,证书须于6月27日后审核制作,故本次证书无法在毕业生离校前发放,拟于7月20日前发放到位,师范类统一由各学院指定负责人统一领取寄发,非师范类由我院统一寄发或由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委托他人的,须有书面委托书并附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双方联系电话。

2、委托寄发须交EMS寄件费20元,同时登记收件信息,收件信息用电子表格制作,包括:收件人所在学院、专业、姓名、地址、手机等信息。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申请事项须在毕业生离校前办理完毕,因此,务请认真对待,并按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关的工作,以免延误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

  

联系人:方秀莲     联系电话:0598-8033403  8313989

联系地址:三元校区博识楼106室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