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04-06浏览次数:108

 

各教学单位:

  学位论文答辩是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进一步审查,为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三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评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2024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就2024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1.拟申请学士学位本校成人高等教育2024届和2023届毕业生;

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以及2024年上半年学位课程考试(补考)通过所有课程考试;毕业论文需与所学专业一致,并经大学生维普论文检测复制比低于30%

2.2023年首次参加我校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含申请缓答辩)的毕业生;

二、各专业答辩时间安排

1.420日:教育类和文史类各专业、理工类土木工程专业、管理类财务管理专业。

2.421日:管理类和理工类各专业。

论文答辩安排.docx

三、答辩形式和答辩地点

  1.答辩形式:本次答辩共分8组,每组评委3人,设组长1名。

答辩采取线下答辩的形式,分科类分专业进行。

  2.答辩地点:三明学院教育培训中心(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恒基电脑城6楼)

四、答辩程序

每个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先由学生对毕业论文的主要观点、论据和论证过程向答辩小组进行简要陈述,时间为5分钟;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关键问题进行提问,时间为5分钟。

五、相关要求

  1.本次答辩任务较重,请申请答辩学生、指导教师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各教学单位及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答辩时间,确保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2.参加答辩的学生须认真准备,克服困难,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凡论文不合格者或无故缺席答辩的学生本次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以“零”分记载,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3.学生论文经修改完稿后,由指导教师确认才具备答辩资格。指导教师评定学生论文成绩,并写出评语。

  4.答辩小组要严肃答辩纪律,严格按照答辩程序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成绩,并写出答辩评语。毕业论文优秀率不超过10%

  5.答辩秘书提前准备答辩有关事项,做好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及时汇总答辩成绩。学生答辩未通过,将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6.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学生需按要求修改论文并将毕业论文(设计) 及相关论文资料装订成册后交教学单位(班主任), 512日前统一交我院学历科。

六、其他

1.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及时通知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1)。

2.各教学单位将申请论文答辩学生信息汇总后,需填写《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

2.申请答辩学生需提交论文答辩申请书1份,学位论文及论文检测报告(维普论文检测原文对照报告—大学生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务必于412之前上报到继续教育学院陈文星老师处。

 

附件:

1.三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2.三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生信息汇总表

3.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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